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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诛不义令上(2 / 5)

酒醉之后,研墨挥毫,写了两封信。

次日一早,一名传令兵带着昨夜当了一晚豪侠的公造冶的书信,朝着彭城狂奔。

传令兵不能观看信的内容,信上的字迹潦草无比,带着一番醉后的狂态。

上面除了诉说一下武城被屠的消息外,只在最后一行,用一番龙飞凤舞仿佛字也喝醉了将要飞出纸面的气息,写下了简单的一行字。

“请巨子签诛不义令,凡下令屠武城之人,尽可以害天下之名而杀之!”

作为巨子,是墨家的首脑,可以签发诛不义之令,号召天下墨者,当然这需要墨者的同义会许可之后再由巨子签发。

墨家之义,讲究“惟害无罪”,但是诛不义之令不在此列。

墨家至今这么多年,最后一次巨子签发诛不义之令,还是在当年墨家刚刚在沛邑落脚的时候,适毒杀那些巫祝的时候。

其时,那些巫祝也算是“惟害无罪”,因为没有法令说祸害百姓欺骗民众用活人祭祀有罪。

墨家讲究一视同仁,若是以活人祭祀就是罪,那么就需要把几乎天下所有的诸侯都杀死,许多诸侯依旧以活人为殉,最野蛮的秦国甚至在聂政刺秦公子连夺权之后才下令“止从殉、禁以活人祭河伯”。

那一次,墨家用的是巨子所签发的诛不义令,以害天下的名义杀巫祝。

那已然是二十年前的事,那时候墨家的巨子还是已然长逝的墨翟。

那时候,墨家便讨论过“惟害无罪”和“诛不义令”的适用范围,从那之后墨家的巨子有权在得到墨家同义会的表决之后,以巨子的身份可以签发两种巨子令。

一种是“特赦令”,适用于墨家的家法,所谓“赦刑而不赦罪”,特赦令免除墨家内部的刑罚但是不赦免那人的罪责。

另一种便是“诛不义令”,适用于天下,此令一出,天下墨者皆与令上通缉之人为敌,或刺或谋,取其首级,“以利天下的名义判处此人死刑”。

这需要巨子提议,由同义会表决,只要半数之上不反对即可通过。

规矩二十年前就已经立下,二十年前墨家一次没有用过,当年楚王子定逃亡郑国的时候,有人也心怀天下苍生,觉得楚王子定逃亡郑国荆楚必乱,万人遭难,不若杀一人以利楚之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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