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真吾笑道:“小家伙,混混也是一种身份嘛,就看你怎么混?跟谁混?跟对了人,就有可能混得风生水起,跟错了嘛,那就一辈子混在嚎叫平原。”
曹九五想了想,道:“前辈,我跟老酋长混,行不?”
“行啊,偌大的嚎叫平原在等着你。”
“呃”曹九五摸了摸下巴,指着艾玛,道:“她本来跟我混的,是我一手创建的丐帮的副帮主,无奈老酋长老糊涂了,前不久把她送给了罡哥,让我很惆怅。现在她跟着罡哥混去了,要不,我也跟着罡哥混算了,您觉得呢?”
赫连真吾眯眼一笑,道:“你的罡哥来了,看他带你一起混不?”
不但易罡宇来了,华懿德,张临渊也来了,顾长空护法完毕,继续回到自己的破败院子里数星星,凑热闹的事,他很少有兴趣。
一番介绍后,张临渊一眼瞥见艾玛手里的黑色长矛,皱了皱眉,讶然问道:“艾玛,你手里的长矛可是”
“回去再说。”赫连真吾摆手道,“徒儿,这是蛮人部落迫切需要的土之灵石,你打算怎么处理?”
易罡宇道:“三师傅,您知道的。”
曹九五并没有随着激动到浑身哆嗦的老酋长离开,而是选择跟艾玛一起留在地狗镇,易罡宇搞清楚他的意思之后,表示非常欢迎,至于能不能混出个名堂,那可没有保证。
曹九五表示无所谓,反正在哪都是混,几个人混总比一个人混要好玩一些。
易罡宇心知肚明,真正让这家伙下定决心留在小镇的,其实还是艾玛。
这敢情好。
在老酋长带着蛮人战士即将下山的时候,前往鱼骨林的蛮人战士也回来了,直说是火之灵石的确出现在鱼骨林,不过他们没有任何机会,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拿走。
易罡宇对此多少有点遗憾,虽然火之灵石他用不上,但好歹价值八十一万枚金珠,这对他而言,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