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个夜晚的梦镜里,陈女士都会重新回到大上海的五光十色的社交场, 曾经, 她是那里的女王。
那时的她, 还不是陈女士,而是密斯陈,她的中文名是陈明珠, 陈家的明珠,也是上海明闪耀的一颗明珠。
她的少女时代,那样的灿烂。
彼时, 她的母亲是大上海最有名的贵妇人, 她的父亲在政府居要职,她与兄弟姐妹亲密无间。
彼时,她们还是一家人。
陈宝珠的日子, 那样的快活。
除了那一点小小的瑕疵。
整个上海滩的出众男子都为她惋惜, 为什么家里会给她定下那样一桩旧式婚姻。是啊,她少时就被送往美国的寄宿女校念书, 接受的是最开放的西式教育。为什么,她会有那样一桩旧式婚姻?
她回国之后是如此的反感这桩婚事, 一次又一次的在心里责怪过逝的祖父为什么会给她定下娃娃亲。那时的陈宝珠,其实看到的并不只是容家的没落,那种暮气沉沉的旧式家庭, 十七岁的容扬还没有日后的风度翩翩, 优雅淡然, 却更像一个脱胎于旧式腐朽家族里的一段年轻的白骨。陈宝珠透过他那张瘦削又坚硬的头骨, 就仿佛能看到自己以后被拉扯进那泥淖不得超生的日子。
这样不般配的亲事。
这样天上地下的两个人。
怎么能做夫妻呢?
彼时的容扬,曾像将要窒息的人渴望一口新鲜空气一样渴望于她。
甚至,年轻的容扬不惜利用家族最后的财力向商务局申请了那样一个单纯到可笑的化妆品的品牌——思卿。
陈宝珠看到了这一份真挚的渴望,不过,她并没有放在心上。
彼时,多少才华横溢、相貌过人、家世出众的男人在她面前奉上一颗又一颗的真心,她唾手可得,却也并未放在心上。
彼时,她是如此的闪耀,谁会不喜欢她,谁能不喜欢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