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并不是只有一部,而是将要在今后五年内连续制作三部。
劳拉一角对《古墓丽影》的重要性,想必不需要我累述。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必须做最坏的预设,
由此,为减少我们将来制作电影续集时,可能会遭遇的麻烦,同时为降低风险,
如果克莱尔想获得出演劳拉的这份工作,除去演员雇佣合同,还必须签署附加协议。
这是我们拟好的协议,你们先看一下,
看完之后有任何疑问或者顾虑,都可以找我旁边这位奥维茨先生解惑,他可以全权代表我。”
就这样,李文星急急忙忙赶过来,还亲自出面,却只是简单的说这么几句话,就把签约前的谈判任务交给下面的人。
什么鬼?既然是这么个情况,那他何必多此一举,仅仅是过来露这个面?
其实啊,这里面有大深意。
因为巨星影业是粉新、生面孔,还是华资公司,先天上就带有劣势,很难取信别人,会让人产生抵触。
也只有李文星这个大老板,多少有那么点小名气,
嗯,必须感谢《洛杉矶时报》的投桃报李,当时李文星大把撒钱买了对方三天的头条广告位,对方就回送了一篇李文星的简介报道。
那篇报道,着实狠狠夸了李文星一番,
诸如说他是什么魔方的发明者,音乐贺卡的发明者,数间大型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有上亿美金的身家,
同时还是家,演员,导演,漫画家,音乐创作人,在东方艺术界很有名望等,
数的还挺细,几乎抖搂出来他的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