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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妙锦让问的(1 / 5)

送走使节团,陈景恪就开始查找所有关于人殉的资料。

还借助杜同礼的手下,去调查此事。

发现确实没有任何朝代,立法禁止此事。

最多就是某个皇帝发布政令,说不提倡这种残忍行为,并带头抵制。

如果他的继承人遵守此令,那么就会成为习俗被沿用。

如果继承人不遵守,那后面就悬了。

但即便是不提倡人殉的汉唐,私下也有不少人偷偷摸摸的搞。

宠妾、美貌的婢女、称心的奴仆等,成了最常见的陪葬人员。

还有就是童男童女,俗称金童玉女引路。

这些孩童一般都是通过人贩子购买。

因为汉唐皇室的带头作用,在中原地区人殉被视为暴政,一度被打压的几乎快要消失。

然而在中原之外的蛮夷部落,殉葬之风依然盛行。

只不过当时中原强盛,天朝上国思想下,自信心爆棚的中原王朝自然不屑于向他们学习。

然而五代十国之后,辽国拥有了燕云十六州,中国开始了长达三百余年的南北对峙阶段。

辽、金、元都有人殉习俗,殉葬之风复炽。

尤其是元朝大一统之后,人殉在全国风行。

大明建立后,虽然在律法上没有支持人殉,但也并未禁止。

这股风气就延续至今。

再加上吕氏死的时候,她身边的人全部殉葬。

齐王朱榑死,因为无子妻妾奴婢三十余人殉葬,更是助涨了这股风气。

虽然按照规矩,人殉只有天子和诸侯才配使用。

然而在民间,大户人家私下里也都在效仿。

自家的奴仆,让他死他还敢反抗不成?

衙门的人过来询问,一句忠仆殉主就打发了。

有些姬妾被殉情之后,主家甚至还会主动上报衙门,说她是殉情。

说不定还能获得一个贞洁烈妇的美称。

至于找人贩子买来的童男童女,连户籍都查不到,在衙门眼里那都不算人。

同时陈景恪还了解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冥婚。

冥婚本来没什么,给未婚死亡的男女配冥婚,也算是了却父母的一桩心愿。

让他们在地下也不孤单。

然而在人殉猖獗的情况下,很多人家直接用活人配冥婚。

这全都是人间惨剧。

陈景恪看的心情无比沉重,他一直以为人殉早在汉朝时期就废了,没想到竟然一直存在。

而且在大明竟然还如此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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