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明的手撤得很快,看到沈妙的那一刻,手就立刻缩了回去。
不过还是被沈妙看到了。
直觉告诉沈妙,方才叠在一起的手,绝对不是无意地触碰。
王穗花似乎也意识到被她看到了,用围裙擦手的时候,动作明显有些紧张:“火机啊,我给你拿。”
“我包里有打火机,要不我去给她拿吧。”说着,孔祥明也跟着朝厨房门口走了过来。
“不用麻烦,厨房里就有。”
一个往碗柜走,一个朝门口来;一个往里,一个往外……
好啊!这俩人一定是有什么事!
沈妙吃过的瓜不少,所以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讶,而是如他们所愿,继续装作什么都没看到的模样,笑着从王穗花手里接过了那只打火机。
“还需要别的啥不?”王穗花的眼神有些飘忽不定,似乎是在催促着她离开。
“也没啥了,”沈妙也没再逗留,“那你们忙,我回屋了。”
不知怎地,在沈妙接过打火机的时候,总觉得像捧着一碗毒药。端给自己的是“潘金莲”,下毒的人是“西门庆”,而屋里躺着的则是可怜的“武大郎”。
不出沈妙所料,她这边才刚进屋,厨房那边的门就跟着被掩上了。
门开着的时候两人都敢这么乱来,门这么一关,不得更加龙缠凤绕,碰撞出一汪缠绵淋漓的潮热湿雨了?
沈妙真想揭穿他们的无耻行径,可惜,她刚才不过是匆匆一瞥,算不上什么铁证如山。
再等等,既然他们生出了偷吃的心,就一定会再想办法张嘴,等一会她非得亲自把他们揭穿不可!
徐志成是老实人不错,可再老实的人,也不能被他们这么骑着脸欺负啊?!
见针灸时沈妙时不时地抬头看向窗外,徐志成不由问道:“是有啥事不?要不你先去忙吧,我最近好多了,赖好灸两针就行。”
“啊,我没事啊,”沈妙笑笑,赶忙把注意力给拉了回来,“害!就是早上没吃饭,刚才见嫂子在切肉,有点馋了。”
徐志成跟着坐直了一些,“那一会多吃点,你嫂子做饭香得很哩!”
提起王穗花时,徐志成的脸上堆满了幸福和得意,好像只要有她在身边,哪怕吃再多的苦、受再多的累,心里也会是甜的。
“志成哥,你和我嫂子是咋认识的?”沈妙好奇地问道。
徐志成长得不算英俊,家庭情况也比较差,除了老实之外并没有太明显的优点,跟书里的“武大郎”如出一辙。
而王穗花呢,她只是穿得有些土、晒得有些黑,常年干活的手也有些粗糙,可若是好好捯饬一番,不说有多么闭月羞花,但也是够得上“漂亮”二字的。
有男人瞧上她,并不算稀奇。
回想起过去的事,徐志成不禁长叹了一口气:“俺俩认识得早,初中那会是同班同学,不过一直到她高中毕业才走到一起。”
如果说徐志成这辈子有什么甜蜜的记忆,这段学生时期的恋爱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的爱情平平无奇,就是王穗花在一众男生中看上了他的勤劳能干、老实淳朴而已,然后不顾家里反对嫁给他这么个穷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