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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章(1 / 4)

第23章第23章

景云和扶苏一开始还没有发现他,因为他们两个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咸阳城的一个较为偏僻的居住地。

这里人流量不多,房子也较为破旧便宜,这也就代表周围的人又忙却也又胆小,不敢招惹衣料一看就不便宜的扶苏和景云,只敢远远的望上两眼。他们本以为刘邦也是和这个村落里的人一样,看一会便会离开,却没想到,这个穿着粗糙的男人竟然还凑了过来。

跟守在在一旁的侍卫立刻就要上前,扶苏悄然抬手,制止了他们。他认为这个男人没有直白的恶意。

景云踩着自己的学步车,滑到了更近一点的距离观看,他担心这个男人是个人贩子。

毕竟秦朝初期为什么要用重法来管理居民,就是因为此时经历了漫长时间的战争后,人们的道德底线都降低到了一个极低的水平。刚才周围远远看着的那些人,如果不是见扶苏的确不像是一般人,恐怕早就过来搭话了。

不知道这其中还有那个他一直以为没什么效果的【白月光美颜滤镜】原因的景云还感慨呢,说在这个时代,有眼力见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没眼力见的估计早死了。

扶苏见来人虽然打扮粗糙,下巴上还有一堆狂放的胡渣,但却眼神清亮,手里还提着一大堆大包小包的行李,猜测他应当是刚从其他地方来到咸阳城居住的此地偏僻,就代表租金低廉,并且来此地租房子的人也不讲究家具装潢,所以许多人都会来此租上个一日两日先对付过去,看能不能在咸阳城内找到一个包工包住的活计。

是来问路的吗?'扶苏猜测着。

没有多少出宫经验,并且还是第一次以女子身份出宫的扶苏完全没有想到另外一种可能性。

这也不怪他,若来人是一名女子,他说不定还能猜测到大概的原因,可对于刘邦.……他天然的就没有往另一个思想上去想。谁能想到一名同性来搭话,竞然是因为一见钟情呢。刘邦越靠近,感觉自己的脑袋迷糊,往日里灵巧的口舌像被堵住了一样。贴近之后,他甚至还能从面前的姑娘身上闻到一阵好闻的馨香--并不是他印象里女子常用的香,可是他怎么闻怎么好闻。反观他。

从来都不注意形象的刘邦难得自卑了。

早知今日进城前就应先刮刮胡子,洗把脸。实在不行把包里最能撑场面的那身衣服穿上也行啊。主要这不是出门在外要不显财不显色吗,他还特意留了几天的胡子没刮,把身上所有值钱的盘缠都藏起来了。

站在和仙女一样的姑娘面前,刘邦感觉自己好像一个刚进城的乞丐。但刘邦毕竟是刘邦,厚脸皮才是他的一贯作风,所以即使心中稍显羞涩,却也依旧一副底气很足的模样。

景云好奇的观察着他。

来到秦朝那么久,他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历史上没有名字的,并且也不是咸阳宫宫人的人。

在看电视剧的时候,像是这副打扮一般都会出现在背景板里,也就是俗称的龙套,衣物也都是随便弄些褶皱,弄一些粗布衣裳,有的甚至连褶皱灰尘都没有,每个人看上去都干干净净的。

但面前的人,身穿一件洗得发白还缝了几次的粗布棉衣,外边还罩着一件破旧的羊皮袄,皮毛已经脱落了大半,羊毛看起来也不干净一一不知道是之前就没有洗过,还是即使洗过,在赶路的时候,又因为路上的尘土变脏了。近几日咸阳城内的天气并不算冷,但他的两颊却还带着一些没有经过护理,直面风霜的红。

景云凭借他小孩子绝对没有近视的视力可以担保,这个人眼角还有眼屎。裤腿上倒是没有泥,只是脚上踩的布鞋已经黑的不能看了,背着一个竹编的背篓,上面盖了一个盖,让人看不清里面装了些什么,手上还拎着一个大的布包裹。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男子的长相带着一丝放荡不羁的潇洒帅气,恐怕这一身当真是狼狈一一像是加了一晚上班,第二天早上下班的时候又碰上了早高峰的地铁,抢不到座位站了整整两个小时才在终点站被挤下来的顾不上形象的狼狈。“请问有什么事?“扶苏咳了一声,不是很想让别人看出来自己是个男扮女装的怪人,于是尽量柔着声音说道。

景云差点没忍住笑出声,幸好他现在只是一个小孩子,而刘邦的注意力又全部都在扶苏身上。

不光是扶苏在伪装,刘邦也努力的想让自己看起来风度翩翩一点,于是把自己已经看直的眼神给收了回来:“这位姑娘,在下刘季,不知可否请教芳名?"原本还乐着的景云一愣。

他说他叫什么?

刘季?

虽然秦朝百姓并不是全部都没有姓氏,只是大多数没有,而刘也是一个普通的姓,季为名则更为常见,因为他在秦朝,其实代表这个人是家里的老三。可偏偏组合在一起,叫刘季。

这不是汉高祖刘邦改名之前的姓名吗?

景云仰头,努力想要在刘邦的脸上看到什么不露山水的王霸之气,试图分辩出来这到底是不是巧合。

但-一什么都没看出来,只看出来了刘邦对于扶苏的痴迷。眼珠子都快落人身上了。

“我.…..…我名为苏。“扶苏回道,见刘季完全没有怀疑他的性别,心里悄悄的松了一口气,复问道,“"可有事要说?”刘邦挠了挠头,还怪不好意思的:“姑娘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扫地?”扫地这活其实也是有役夫来做的。

所以街上扫地的一般都是男人,除了有些家里会扫一下自家门前的地。可这里一看就是道路中央,离谁家里都远的很。扶苏犹豫了一下,没有回答他,而刘邦一看扶苏面露难色,立刻就觉得自己说错话了,不再追问,而是殷切的把他手里的扫把给抢过来:“这活太累,我帮姑娘扫吧。”

景云觉得自己应该是警惕过头了,这怎么可能是汉高祖刘邦呢,这不情窦初开的大小伙吗。

虽然算算时间,刘邦现在应该也还年轻,但是他应在沛县才对。并且即使几次三番把儿女推下车这事大概率只是传闻,可是在这么多年来,都没有人怀疑过,那汉高祖的性格可见一斑。还有前期当无赖,后期当大无赖一-分邦一杯羹这事总不是假的。他不偷懒就算了,怎么可能在这里抢人家′大姑娘'的扫把帮人扫地呢,这话说出来吕雉都不信。

不可能不可能,绝对是他想多了。

然后就听到他自我介绍道:“姑娘别怕,在下是从沛县来此谋生的,不是什么坏人。”

景云猛的抬头。

还真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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