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兵队何在!跟着本帅冲!
赢了光宗耀祖,输了马革裹尸!
他身后的亲兵们热血沸腾,将碍事的披风随手丢到地上,冲在帅旗前面开路,如同一支离弦的利箭,朝着大食人的队伍飞驰而去!
……
“本节帅之前才颁布废奴令,现在又虏获数万以上的人回大唐,这样会不会太那啥?”
很显然,骆驼只是被大食人作为一种行军的工具,以节省他们翻越沙丘时所需要耗费的体力。
节帅,这里我们守不住的,大食人哪怕元气大伤,五年十年就恢复过来了。得不到就毁掉,可保边疆二十年平安啊!”
方重勇想起方有德教过的:战阵之上,其实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兵多。当你有一支五百人规模能征善战的精锐,在合适的时候投入到关键的地方,便可以一举扭转战局了。
得益于临阵发挥,方重勇终于如愿以偿的拿到了进入木鹿地区的“金钥匙”。
世上最可怕的事情,便是“未知”。任何洪水猛兽,只要了解过,认知过,就能想到应对的办法。
反正,冲上去就是你死我活,不打算从容收兵了。
其温顺的性格,又不能像战马一样冲击敌方军阵!
所以骆驼在沙漠里行军用是一把好手,但战阵之上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于是在方重勇疑惑错愣的目光中,那些骑着骆驼的大食人,冲下山丘后,立刻就拿起椭圆形长盾,选择结阵与唐军拼杀。
方重勇亲自冲阵,唐军士气大振,帅旗下好像指引者唐军冲击的方向。
城外有一座佛寺,有一座伊斯兰寺庙,还有一座罗马风格的基督教教堂。
另一个军阵,看到自己的侧翼到处都是唐军,如同将死之人最后那一口气卸掉,已经无心再战!
不断突进的中军队伍,在帅旗的引导下,顺势便将他们也杀散了!
结果听到这话,车光倩迷惑不解的反问道:“节帅,大唐又不禁奴。《唐律》都写了,奴婢等同牲畜。我们虏获数万牛羊衣锦还乡,这有什么不对么?”
然后木鹿城嘛,我们能拿多少拿多少,拿不走的一把火烧掉。
它们彼此之间挨得很近,都在木鹿城的西南方向。
但是因为方重勇没有按套路出牌,第一批大食军被打懵了,压根起不到消耗唐军士气和体力的作用,所以第二批大食军不得不提前行动。
这附近气候恶劣,要是盛产粮秣又富庶的木鹿城被毁,他们就算打赢了也没有意义。”
“节帅,不是该先接敌,跳荡兵破阵,再派锐卒迂回两翼么?
最终,只有少数骑在骆驼上,并且冲得比较慢的大食军士卒,才得以逃回木鹿城。
看到面前规模远超想象的木鹿城,车光倩小心翼翼的问道。
“可以让人去城中宣传,只要外城的人愿意投降,允许他们携带少量财物,随我们一同迁徙到北庭都护府治下的州生活。
“将我的帅旗前移!我和亲兵冲在最前面!”
看到敌军放弃骑乘骆驼冲唐军的陌刀阵,方重勇果断调整了部署,选择了以快打快。
不需要多久,就会冲入战场。
他们要是还能多坚持一会,那么身后的援军就会入场,该来的崩溃则会推迟,到时候搞不好就是唐军溃散了。
封常清眼尖,压住内心的惊骇,对方重勇喊了一句。
用兵用兵,这个“用”字,包罗万千,妙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