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抵住谭文杰的脑袋。
自己竟然也有被当成人质的时候,感觉挺新鲜的。
“放开人质!”
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
“是你!”女警官看着谭文杰。
“madam,你出来抓贼还穿风衣啊?”
“这是我的办案风格。”
眼看两人竟然旁若无人聊天,劫匪怒道:“闭嘴!”
他瞪着女警官:“现在我手里有人质,把你的枪丢开,否则别怪我开枪杀了他。”
女警犹豫。
“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谭文杰举起双手,“你如果开枪毙了我,你就没有人质,她就可以开枪毙了你,所以你开枪你会死,不如你把枪丢掉?你看周围几十号人把这里围的水泄不通,丢掉枪只会被俘虏,还能捡一条小命。”
劫匪转头看周围,果然看见好多警察持枪慢慢拉近距离。
不好,这小子说的好有道理。
“闭嘴!你是劫匪我是劫匪?!”
“好,我闭嘴。”
谭文杰伸手一拉自己的嘴,表示绝对配合。
却在对方被自己动作吸引时猛然下蹲,从劫匪怀中逃脱。
“喝啊!”女警飞身冲来,凌空一脚将劫匪踹飞。
“我靠,佛山无影脚?”
虽然这个世界批量生产妖魔鬼怪,但你一脚把人踹飞还是有些不讲道理,肉体成圣啊。
警察们一拥而上,成功将劫匪压制。
“你做的不错。”女警来到谭文杰面前,“刚才时机把握的很准。”
“madam辛苦,这次抓住劫匪一定升迁,恭喜。”
“我为了抓山狗这个家伙了很多力气,总算能松一口气了。”
目送着对方毫不留恋离开的身影谭文杰心中奇怪,难道是欲擒故纵?
他日程很满的,来日方长。
……
成功将劫匪山狗及其手下收监,程小东在同事称赞声中离开。
神探程小东,屡破奇案,连带着跟着她混的同僚都过上了好日子,以至于她在警署内比警司呼声还要高,经常一呼百应。
跟着谁能吃肉,谁就是老大。
带着好心情回家,一夜无梦。
早上,程小东被一股奇怪的香味惊醒,到厨房时发现自己老爸哼着歌。
“老爸,你心情很好啊。”
“你看厨房。”
“小南在做饭?”她奇怪,“我们姐弟四人里,只有她会做饭,偶尔做一餐不是很正常吗。”
“不是给你吃的。”一旁的小弟程小北抓起面包咬了一口,“我刚才想过去分一口尝尝,被她赶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