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及至此,沈戎不禁庆幸自己在之前的交谈中,没有暴露出任何与众不同的异常之处。
不管这是天赋异禀,还是金手指到账,都是绝对不能被外人知晓的秘密。
前世博览群书的经验所谈,沈戎可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试试破例的后果。
“老弟,你这又在想啥呢?帮不帮忙,你倒是给句准话啊。”
叶炳欢见沈戎一直埋着头不吭声,终于按耐不住,出声催促道。
虽然心里还有细节没有彻底弄清楚,但沈戎还是决定暂时罢手。
这个叫叶炳欢的人道屠夫可不是什么好糊弄的人,自己要是暴露的太多,很可能会引起他的警觉。
“相逢是缘,当然要帮!”
沈戎猛的抬头,脸上笑容展开:“老哥你放心,等我找到机会,一定想办法送你出城。届时到了红花会的地头,还请老哥你多多照拂。”
叶炳欢闻言顿时大喜过望:“好说好说,八道之内皆兄弟,浊陆震荡和为贵。咱们人道命途最拿的出手的,就是这一身忠肝义胆,义薄云天!”
咚...
恰在此时,窗外突然响起一声沉闷的钟声。
沈戎循声转头,这才惊觉外面已是夜破见明,晨曦初显。
“老弟,你这又是准备干什么?”
见沈戎起身走到衣橱前,剔骨尖刀中传出一声疑问。
“我现在还是城防所的巡警,当然要去所里点卯了。顺便去探听探听消息,看看后续该怎么办。”
沈戎拿出一件洗到发白的藏青制服穿上,迈步站到镜前。
一张平凡无奇面容出现在镜中,身上的穿着虽然俭朴,甚至有些寒酸,但身姿挺拔笔直,眼神坚毅,气质昂扬。
“要不带上我呗,万一要是遇见什么事情,大家也好有个照应。”
沈戎转头看向桌上尖刀,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你是不是忘了,五仙镇城防所的老大是谁?”
“我当然记得,不过你别担心,我肯定不会害了咱们俩。”
叶炳欢语气笃定,似有十足的把握:“我现在虽然成了这副鬼样子,但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藏的够深。就算是狼家的鼻子,也绝对不会把我闻出来。”
互相照应是假,要挟制衡才是真。
沈戎对叶炳欢的盘算心知肚明,当下也不点破,点头应道:“只要你不怕,那就走吧。”
说罢,沈戎转身走到桌边,将剔骨刀藏进外套内衬,又将桌上那枚铁命钱拿在手中,轻轻摩挲。
一股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钱币入手轻若无物,却又沉重无比。
人生六十载,如果漫长的岁月,数不清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竟全部装进了这样一枚小小的钱币之中。
一条人命,不过一枚命钱。
沈戎缓缓推开房门,霜风裹挟着晨光一同洒下。
他抬手拂去落在头发间的雪点,戴上警帽,肃容正冠。
就在这一瞬间,初升的日头往上挪动了一步,金黄的光芒恰好擦过头顶徽章的边缘,烫上一道金边。
差人与贼人,逆着风雪,一同大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