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高秀顿了一下,示意猫头鹰继续说下去。
其实不用他做任何指示,脸上微微泛起红晕的猫头鹰便已打开了话匣子。
“这个男人叫庞贝,表面上是一家杂货店的老板,但实际上是阿隆索的左右手,新晋的军师。”
“每次阿隆索要召集他的时候,他便会在这里等车子来把他接走。”
猫头鹰很是兴奋,双肩不由晃动,被撑起的毛衣和耳环一起摇曳。
“今天街面上出了大事,阿隆索会找他,所以庞贝才在这里等人过来接。”
她信心满满,“我们只要等着就是了,不出意外的话,我们今天就会见到红鼠。”
“好。”
高秀将手中刀子按在牛排上,轻轻一划,肉块渗出血水。
过了一会儿,果然有一台通体黑色的车子在庞贝面前停下,慢慢摇下车窗。
然而庞贝的第一反应不是上前,而是踉跄逃跑。
车里下来两个人,对准庞贝的身躯连开数枪,青绿两色的火线穿透他的胸膛,叫这个巴巴罗萨家的军师倒在血泊中,眨眼断气。
意外出现了……
餐厅里响起一片尖叫和匆忙的脚步声。
猫头鹰瞪大眼睛,看着溅在橱窗上星星点点的血渍,只感觉血从裹在马丁靴里的脚尖上直冲到脑门。
“虽然过程出了意外,但我想结果都差不多。”
高秀一把拉住她往外跑。
猫头鹰听出高秀话语里隐隐带着几分兴奋,一时分不清因为他是天生杀人狂,见了血就兴奋,还是眼见着事情有了进展。
没有理会猫头鹰的遐想,高秀又问道:“你有开车过来吗?”
“有,在巷子里面。”
“好,我们跟上去!”
他们推开店门的时候,枪手已快速上车,一脚油门,轮胎尖啸着冲西边而去。
“哪一台?”
高秀看向巷子里的车,“是那台千匹马力的黑色战神,还是那台能爬坡过沟的力士?我都会开。”
“都不是,是那台跟它们功能差不多的。”
猫头鹰指向塞在两辆车子之间,那台粉色的两轮小绵羊。
“差不多?”
高秀怔住,回头看了她一眼。
“将就着用吧。”
猫头鹰只是递上钥匙。
……
“头盔,头盔。”
“我知道!”
高秀将面罩拉下来,载着猫头鹰穿行在车流中。
两人将这台本就小巧的小绵羊挤得满满当当的,多不出空隙来。
隔着风阻,猫头鹰大声道:“该不是阿隆索派人来干掉他的吧?”
高秀将油门又拧动一节,微微回头道:“他发神经啊?不把庞贝叫回去自己地盘上,随便找个池塘还是土坑都能把他处理了,偏偏要在大街上公开处决他?”
扭转车头,躲开一辆汽车的屁股,高秀继续说道:“既然能把他骗出来,就必然要骗到底,即便在车上处决,也比在街上开枪要保险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