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花圃里逛逛,在躺椅上小憩。”
“下午醒来,受朋友邀,到沙龙上与那些摆弄艺术与灵魂火花的小家伙谈古论今,花上几个子儿,收藏他们的心血——”
“晚餐后,在壁炉前盖着毛毯,翻看一些恳求我投资的项目,偶尔给向我求助的年轻人回信,当然,还有一些爱慕者,暗地里恋我、追求我的女士…”
“只此而已。”
“我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说完,还不忙咂了咂嘴,似乎回味今日出门前的那杯咖啡。
女人们快要笑翻天了。
“是、是啊,是啊哈哈哈…”粗腰女人勾着新婚的朋友,笑得打起摆子“是啊先生!您过得可太好啦!真令人羡慕!”
韦尔斯谦逊摆手。
“那么您的妻子呢?”
“妻子?”他摇头“我只有情人,女士。我的情人有了我的孩子,可不方便出来——我受不了那样的结果,绝不让她冒险。”
粗腰女人调侃“我可听说过不一样的。”
“什么不一样的?”
“你们都不知道吗?”她算是街区的灵通人,丈夫是酒保,儿子给金牙帮跑腿,可以说,在穷人里算得上神通广大了,“我可听说过不一样的。”
她压低声音——足以让所有人听的清清楚楚的声音。
“不一样的答案。”她神神秘秘,“我听闻,您根本没有马车,也没有大房子。”
这话一下子激怒了老韦尔斯!
“胡说!”
“我可没有胡说,”女人笑称,他儿子某天目睹过他‘疯癫’的行状像个流浪汉一样在西区游荡,连野狗都嫌地游荡(抱歉,西区不该有野狗)。
然后。
还企图强闯一幢房子。
被那房主的仆人狠狠揍了一顿。
“您在地上哀嚎的时刻,我儿子正巧从对面的烟店出来——先,生。”
韦尔斯这回急得像个让人喜欢的猴子了。
他抓耳挠腮,大声辩解的模样仿佛一个即将失势的政客般可笑“那是我的房子!”
他嚷嚷。
“我的仆人!我的情人!我的孩子!他们都住在那里面!”
“哦,那么您为什么不呢?”粗腰女人笑嘻嘻回问。
新婚的女人拉了自己的朋友一下,认为没有必要同一个疯人较真。
“我…我我我还没来得及住进去!”韦尔斯手足无措,仿佛周遭的一切都开始变得遥远、渺小。
许多声音在笑着,铺天盖地的笑。
“我有马车!有仆人!有孩子!有钱!有生意!”他一个词一个词从嘴里喷出来,混着下水沟般恶臭的唾沫“有个姑娘!她帮了我!她是教会的人!”这话让笑声短暂静止了数秒。
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