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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会点个肉排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
罗兰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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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可爱。
在天色擦黑的时候,罗兰早早来到老狗和鸭子,挑了个旮旯的座位——这家酒馆说不上档次,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
他们把自己的房子收拾出来给下班后的工人用。
除了一张巨大的、被当做吧台的条桌外,酒馆本体其实就是个稍微修饰过的住户。
几面隔断被敲碎了,再摆上些便宜的桌椅。大的橡木桶里装的是时下最流行的塞缪尔史密斯(啤酒),几桶小的则是男人从某些渠道弄来的私酿,有的泡沫绵密,有些个里面却有许多渣子。
这都要看运气。
不过,足够便宜才是工人们选择它的理由。
这儿也不是没有其他酒,可惜花得起价钱的也不会来这儿喝。
自罗兰上次点一盘沙拉后,开店的夫妇就把他牢牢记住了
这么漂亮的人谁能忘?
“安娜!帮帮他!”
围着白围裙的男人正在条案上切干肠,撸着袖子。他看见罗兰推门,扭头朝妻子喊。
胖女人从小门里探了个脑袋出来,看见罗兰,眼睛弯成一条缝。
“柯林斯家的来了——”
边吆喝边弯腰,推着半人高的木桶,一挪一蹭的进了屋,然后又很快跑出来,搀他入座。
“太早了,孩子,东西还没做熟…先来一盘炸薯条?”
“谢谢,再一杯水。”
费南德斯直到工人们稀稀拉拉坐满,才踏着月色姗姗来迟。
说实话,在不穿制服的时候,这两个人还挺受欢迎的一个模样漂亮,笑起来让人眼睛发直;一个憨厚又健谈,常能和酒鬼们打成一片。
「我猜他选择这里,是因为某个小瞎子在这儿更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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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许多人都认识叔叔。
“我一天没吃饭了,罗兰。”
费南德斯来的很快。一进门就脱了外套,捏起两根薯条扔进嘴里嚼。
“听伊妮德大人说…”
他左右扫了扫,下意识压低了声音“你买了那玩意儿?”
罗兰也跟着一脸慎重,向前凑了凑“…‘那玩意儿’是什么?”
费南德斯……
“你少给我来这套,安娜…安娜!给我来一份炸鱼,一份面包培根,两大杯老史密斯,满一点…罗兰,你要点什么?”
罗兰“那玩意儿。”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费南德斯忍俊不禁,用手指虚点了下罗兰的脑门。
今天的他比往常要更加关注罗兰的脸——或者说脸上的表情。
显然,他也隐约知道发生了什么。
见罗兰不提,他肯定也不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