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知府,破家县令。
张渥当众宣读完罪状,直接令人割了那巡检尸体的首级,自己则点了人,要亲自去搜查巡检的宅院。
一镇的里正,都够参与抄家的发笔小财,一县的巡检,想来油水更是少不了。
而楚琛总算也知道,于城楼遽然动手殺人的郑恒之,大名唤作郑弦余,恒之乃是这位的字。
虽然名号似咸鱼,字意像躺平,这人却既不咸,也不躺。待擦过佩剑,便径直赶往县衙,索了笔墨,就着灯笼烛火,一通笔走龙蛇,写就一份状纸。
因相当识相于是也被捎回了县衙的楚琛好奇一望,只认出郑弦余用的行书,字体宽绰秀美,依稀写着些“私通”、“外寇”之类的大词。还想仔细辨认,郑弦余吹过墨迹,抬眼笑问:“楚郎君,可有指教?”
“好字,好文。”楚琛胡乱吹捧道,“倚马可待,先生大才!”
“不过据实直书罢了。”郑弦余正色道,“自从此獠到任,公事不理,贪赂不绝,毁家无算,如今更是与外寇勾结,殊为可恶!”
人都被你殺了,当然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楚琛暗自腹诽。但人在县衙中,唯有装作同仇敌忾地附和道:“确实可恶!”
“既如此,还请小郎君画押。”
楚琛接过毛笔,本想随意一画,奈何上辈子签字签惯,未及反应,手腕已凭灵魂记忆横划出一道利落笔锋。顶着对面人审视目光,索性写下自己名字。郑弦余接过字纸,略一打量,突然又问:“小郎君出自辽东哪家?”
楚琛谨慎道:“家父寻常商人,当不得哪家。”
“观郎君笔法,颇有家学。”郑弦余笑道,“可否再写几字?”
楚琛顿时尴尬,讪讪道:“非是不愿,实乃……唉。我写。先生莫笑。”
毛笔字,古代读书人的颜面。字写得如何,能轻松暴露出身与教养。
而一个既不曾爱好过书法,亦不知自己未来会穿越,平日里只会对着电脑屏幕敲击键盘的现代人,能会什么毛笔字?
楚琛只会两个,那便是自己名字,乃是工作签名需要,于是汇总古今字体,又花千来块找人反复设计,回家狂练这俩字的成果。
至于她的真实书法水平么……只能说,防伪效果较为突出。
而且,简繁字体间更有差别!
楚琛努力回忆,勉强选定了《千字文》开篇首句。果然,刚写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就见郑弦余眉头微蹙。到“日月盈昃”,尚未及“辰宿列張”,郑弦余便叹出口气,举起签名,又看眼楚琛:
“难为小郎君了……郑某开眼。”
楚琛干笑道:“能骗得先生一会,也不枉我专练签名。”
郑弦余注目她所写的东西,若有所思道:“未曾听闻辽州有术数大家……”
字暴露了,再装下去也是徒劳。楚琛无奈道:“先生不必猜了。就算我当真出身大族,连夜行路,狼狈至此,这大族有与没有,又有何异?”
“也是。”郑弦余竟然真不再问。“你既已进城,不知未来有何打算?”
“洗好睡觉。万事明天再说。”
郑弦余微怔,随即笑道:“县中古槐边有一客栈,小郎君出县衙后往北走,片刻可见。”
……嗯?
不是,你带我到县衙,叫我作伪证,知晓我堪称形孤影孑……居然连客套挽留、请个早饭的虚礼都省了?
楚琛尚觉错愕,却听得郑弦余又道:“小郎君还有何事?”
“……我囊中羞涩。先生可否借我些许房费?”楚琛硬着头皮道。
“哎?却是我思虑不周。来人,送楚小郎君去后院歇息。”
楚琛:“……”
你最好真的只是疏忽。
但就算这位顺口一诈便诈出自家余额几何……眼下也都诈完了。楚琛破罐破摔,索性道:“歇前我必须得洗。还请先生令人放我那几个手下进来,我这个澡怕是要费不少水。”
“此事简单。”郑弦余又笑了笑。“小郎君这一身血气,是该好好洗洗。”
“多谢先生提醒。”楚琛面不改色,锲而不舍:“我这趟出门仓促,衣物没带多少,牙粉牙刷也失了。先生手头可有零钱?”
四目相对,不知是被她的坦然所惊,还是单纯没钱,郑弦余面上表情终于滞了一瞬。
只是一瞬。因为这位很快又挂上了那副堪称温文尔雅的淡笑。要不是亲眼见得这家伙捅人时眼都未曾眨一下,楚琛觉得自己多半会被这副无害的皮相蒙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