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血腥气息浓烈,很容易吸引来捕食的猛兽。
郑旌不敢久留,立即快速处理好白狐内脏。
用狐皮把骨肉和内脏包裹起来,拎着战利品快速离开密林。
除了没能及时收集的血液,其他没有任何浪费,全部打包带走。
都说狐狸肉腥臊,郑旌可没资格挑三拣四。
这玩意再不好吃终究是肉,总要比黑窝头好吧。
回到西门外小山村的家中,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小山村的冬夜没有那么多活动。
为了节省体力,人们都会早早休息。
低矮残破院墙,里面是三间土坯房,历经风雨充满了岁月沧桑。
郑旌踩在雪地上,脚下发出咯吱声响。
刚来到房门前,里屋点亮油灯,发出豆大灯光。
莫名温暖,涌入全身,郑旌心头一阵幸福感。
虽然这是原主的老爹,但他继承了这具身体,许多事情还是带着原主的一些本能。
老爹勤俭持家,每天只有听到郑旌进院才会点亮油灯。
“老爹,我回来了。”郑旌抬手开门,门从里面打开了。
“旌哥,你回来了!”一个身材消瘦的少女,站在门里俏生生的看着郑旌,脸上满是笑意。
“婉儿,赶快进去,门口冷。”郑旌怜惜的抚摸书婉儿头发。
书婉儿赶紧拉着郑旌的手,让他进门然后关上门。
室内温度并不高,老爹为了节省柴禾,不敢烧的太热。
山村周边林地都是王老爷家的,自然不允许村民砍柴。
村民取暖所需柴禾,要去二十里外的双峰山砍伐。
路远且危险,经常有村民进山砍柴被野兽伤害。
进入里屋,老爹许飞扬坐在炕沿,烟袋锅装了不知道是什么植物的叶子,对着油灯抽烟。
吧嗒,烟雾缭绕,映照着老爹沧桑的面孔。
“回来了,赶快上炕暖和一下。”许飞扬磕了磕烟袋锅。
根据老爹许飞扬描述,郑旌十岁的时候流浪到水泉村,老爹见他可怜就留在了家中。
只是,郑旌对十岁前没有任何记忆。
书婉儿则是在郑旌十二岁的时候,再次被老爹捡来的。
书婉儿比郑旌小两岁,今年十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