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了些好笑的事情。”格拉迪丝转移话题,“话说珍你对化妆的确有独特见解,审美很棒。”
“这是因为......”珍妮的脸色不知为何也有些变了,“托了一个家人的福。”
天哪,她哥哥出道时戴了紫色的多米诺面具,还穿着布满紫色问号的绿色西装。
当时爱德华还问她:“珍,我这套衣服是不是很酷?”
珍妮:“……”
她当时实在是害怕极了,害怕在潜移默化中她的审美也会堕落成这样,于是她就拼命去学审美相关的知识,力求自己审美能力不滑坡。
当然——她再后来帮爱德华改了下制服,最起码是干干净净的绿色西装,再佩戴优雅利落的绿色墨镜,看起来就顺眼多了。
现在的话,她和爱德华只是偶尔联系,他总是要在电话里情绪激动地说要布置一个蝙蝠侠绝对猜不到的谜语,这使她感到无聊。
“祝你成功。”
她总是这样来结束电话。
她瞄了眼格拉迪丝,到底没说自己哥哥是那个阿卡姆高材生的事——
没别的原因,爱德华的行动,和她们总归是两条平行线,他们遇不上的。
彩妆店上方的小电视正好在播报一条的新闻。
“谜语人越狱后于今天中午抢劫银行失败,又一次被蝙蝠侠押送到阿卡姆,路上神情激动,称下一次行动一定会成功。”
珍妮:“……”
“哇哦,”格拉迪丝挑挑眉,“他真倒霉,不是吗?”
“他就是个倒霉蛋,还是个蠢货,怪不得总被抓。”珍妮生动展示了好妹妹的做派,咬牙切齿道,“祝他和蝙蝠侠锁死。”
格拉迪丝:???
别这样啊,姑娘,你哥哥去中心城还逼得闪电侠和无赖帮联手,只能说哥谭是一超多强,蝙蝠侠他开挂啊。
珍妮又陪她去了隔壁礼服店。
“好漂亮的鞋子~”珍妮举起一条纯黑色的裙子,“配这个裙子正好耶!”
“是不错。”裙子风格简约,又是她比较喜欢的颜色。
“听你的。”
“不挑了吗?”珍妮反而一脸震惊,“这才挑了一条。”
“既然我对它一见钟情了,那我就不会看上另外的裙子。”
“而且女孩,现在的乐趣可不在这个上,难道晚宴不是更好玩吗?”
“有道理。”
她从试衣间出来后,珍妮惊呼了一声。
“你他妈的太让人有绑架的欲望了。”
也不用这么直白。
格拉迪丝拎起挎包:“出发吧,珍。”
*
晚宴现场衣香鬓影,权贵云集。
“敬哥谭。”
站在显眼处的韦恩,微微抬起了红酒杯,表达了对哥谭的美好祝愿。
那双钢蓝色的眸子里,寄寓了太多旁人窥不见的情感。
“敬哥谭!”
这样的声音此起彼伏。
“他好爱哥谭,他真的,我哭死。”
珍妮用了不知什么时候在大洋彼岸学的网络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