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之所以是丛林臭名昭著的杀手,因为它们群攻、执着、聪明,而且够狠。
凌云出了那口恶气,旋身上树,利用有利位置射杀狼群。
待余下十只,一摸后囊,没箭了。
他转身飞踏,再入狼群,再度近身血刺。
头狼下场,偷袭凌云,爪子狠狠地擦过他的后肩。
金簪来时,将轩辕枪猛地投掷过去,插入头狼的身体。
“哦呜……”头狼落地哀呜,余下数只狼见状四散而去。
头狼呜咽了声,试着站起来,再次召唤同伴。但是,余下的狼已经判断了它的死亡,回首观望两眼后退回丛林深处。
凌云旋手收起血刺,变化为方管。
金簪见那狼倒下才敢走近,犹豫再三才出手扶凌云的肩头,低声道:“你……没事吧?”
“为何回来?”凌云喘息着问道。
金簪没答,扶他走到干净处。
她毫不犹豫地动手解开他的衣襟,抬眸时见他的双目背对明月,被衬得灼灼如日,不由微颤了下,低声道:“你知道,我的口沫可以疗伤。”
凌云眨下眼,收敛眸光里的炙热,主动背过身,退下外衣。
金簪将他的衣襟拉开,瞧向三道伤痕,轻呼道:“……应该不算深。那个……你……别嫌弃。”
说着,她喷口水在凌云的后背,用手指轻轻地匀开。
效果没有起初以为得好。但是,伤痕依然在收缩变浅。
借林中月色,金簪看清此人的肌肤色泽,比预想要白、紧致、结实,而且蝴蝶骨的形状在月光下阴影分明,说明它们线条流畅,说明他是一名身强体壮的武者。
这番瞧着瞧着,金簪的脸微热,唇齿一弯,笑出声。
【这样跑回来,瞧见这副男色,不算亏吧。】
“怎么?”凌云侧脸,低声问道。声音轻微,引出他无法克制的温柔。
“好了。”金簪的眉梢微扬,拉上他的衣襟,起身去寻轩辕枪,被凌云一把抓住手腕。
她俯视凌云仰面望来的动情眼神,瞧清楚内里的欲念,静等他说出来。
【他说过,若是他有想法,会询问……】
凌云被夜风拂过,察觉肩颈温凉,回过神来松开手。
他起身时张握几下手心,似要忘记刚才难以自控的感觉,抢步向前道:“我替你去寻枪。”
金簪扬眸看向他的背影,在月光下显得高大而孤独。
她低声吟道:“李老有诗赞杜郎君,若改一字,吟为:头玉硗硗眉刷翠,云郎生得真男子。骨重神寒天庙器,一双瞳人剪秋水。”
【张停云,你不知道吧?凌乱的胡子也盖不住你的翠眉玉骨,眼瞳似秋水,周身环绕如庙宇高堂之人的沉静气度。
若安孙老的观人相,该是一……天人骨相。
于朕来讲,你这可真是一个糟糕的相貌。】
金簪的目光拉远,落在那些狼尸,低低笑道:“除此外,你确是个英武、守信、有原则的人。【但是,谁知道呢,日久见人心,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