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瑞丝对于这第三点不置一词,她只讨论前两件事。
“胡佛先生,你相信我,我会找到证据给你,不,你们看。”
她又看了艾维一眼,这次她还是没有抓到他的“把柄”,难道他真的无辜?
不然,他就太可怕了。
格瑞丝想到这,打了个冷战,她很难说清,这是因为恐惧还是难过。
总之,她和胡佛决定分开调查。
她以证明某人是凶手为目标,胡佛以证明凶手另有其人为目标。
而他们行动的中心,那位青年,听罢,茫然、无措地望着他们。
他似乎不明白他们在讨论什么。
他想了很久,最后也只能眨着眼睛,乖巧、柔声地对他们说“加油”。
胡佛快要掉眼泪了。
格瑞丝啊,这样傻的孩子,怎么会被你当成凶手呢!
我们退一万步说吧,他有这个脑子吗?
格瑞丝对胡佛眼神递来的话语不作回应,她头转向旁边,不和他们任何一个人对视。
讨论结束,他们离开。
等他们的脚步声完全走远,嫌疑人才终于放下那种愚蠢、天真的表情。
他露出笑容。
他的这种笑,很像是刑场观看他人被绞|死时所会露出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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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瑞丝的调查围绕“地点”这个词语展开,毫无疑问,分尸需要空间。
外行人会说,有没有可能是事先,比如说前一晚将尸体分完、带来的呢?
绝不可能。
就算尸体保存良好没有发臭,那么长的时间也足够让尸体僵硬。
现场的那具却还很新鲜。
这是整起案件最可怕、最诡异的地方。
格瑞丝推测,死亡时间不超过2小时。
胡佛更夸张地说:“我认为死亡时间不超过2分钟!”
格瑞丝嗤之以鼻,她知道他这么说是为了支持他的魔法杀人论。
她相信有魔法能眨眼间将人的头颅切割下来,可现场的情况不像是这样。
现场,血太少了。
就算是拿小刀割伤脖子的人,当场流下来的血也会比今晚地板上的多。
显然,这就是死者里根男爵早已死亡最好的证明。
胡佛对于这个问题保持乐观的态度,“没准是那个魔法有止血的效果呢?”
格瑞丝气笑,“哼,魔法还真是万能啊!”
所以说,她当初考虑放弃侦探生涯是正确的选择。
要不是某人推开她房间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