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常笙的体型巨大无比,犹如一座巍峨的小山。
他那两只粗壮的惊人的手臂高高扬起挡在脸前,远远看去,就如同立起了一面巨大的盾牌。
那手臂的粗壮程度简直超乎想象,肌肉高高隆起,仿佛蕴含着能够抵挡一切攻击的强大力量。
步枪射出来的子弹,如同雨点般全都打在它的胳膊上。
但让人惊讶的是,常笙的皮肤也似乎极为坚硬。
那皮肤就如同坚硬的铠甲一般,子弹打在上面,发出沉闷的声响。
虽然弹头都深深嵌入肉里,但根本无法打穿它的身体。
常笙随手一拨,动作轻松而随意。
那些嵌入肉里的子弹便被轻易地弄了出来。
随后,它的身体竟然也开始了惊人的自愈。
那自愈的速度让人咋舌,仿佛身体有着无穷无尽的生命力。
林宇一个大跳,动作敏捷而迅速。
他避开常笙扑击的同时,迅速给步枪换起子弹。
他的动作敏捷而熟练,展现出在绝境中长久磨炼学会的冷静与果敢。
他的心里,也是充满了惊讶。
虽然早就预料到,常笙的实力会比变异丧尸强。
但却没想到,竟会如此变态。
子弹无法打穿皮肤不说,还有这么强悍的自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