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能够留队,完全是意外。
实际上从曹自笑打出来之后,达沙每次交易的时候,都会向各支球队推销罗斯。
球迷知道之后,因此调侃罗斯。真是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
可是所有球队,都把罗斯当成垃圾合同,唯恐避之不及。
纽约尼克斯想要交易罗斯,显然理由很正当。
有曹自笑这种天之骄子在,罗斯没有多少出场时间。
事实上罗斯在纽约尼克斯的场上作用,已经越来越微弱。
罗斯场均只能维持10分钟出场时间,场均只有4分+2板。
达沙亲自告诉罗斯,球队想要交易他,也是为罗斯的生涯考虑。
罗斯自然表示理解,早就等着去另外的球队闯荡。
可是罗斯这种越来越下滑的数据,更加没有球队会要。
最后交易来交易去,其他队友都一个个离开纽约尼克斯,罗斯竟然剩下来。想要走都走不掉。
问题是罗斯的合同非常大,一个这种数据,完全上不得场的球员,显然不符合纽约尼克斯的要求。
达沙就跟罗斯商量,一种办法是买断。另一个办法是再跟罗斯续约,把罗斯最后一年的大合同,给拆成四年底薪合同。
这新的四年底薪合同,比罗斯最后一年大合同的薪水也就稍微多一些。
罗斯刚开始接受的是买断,但后来经纪人劝说下,竟然改为重新签订续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