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
姑娘很开心接过书小心翼翼装进自己背包里。
“这是我。”姑娘又拿出一沓稿件递给方明华。
“再见!”
“再见!”
“明华,如果我去中国,我会去找你的,拜拜”
姑娘说完钻进甲壳虫车,很快消失在小镇中。
方明华上了中巴,在高速路上,他拿出姑娘写的稿件看起来。
名字竟然叫《beforesunrse》!
方明华赶紧阅读起来。
是一个叫伊萨贝拉姑娘在前往芝加哥的火车上,邂逅了一个叫张建国的中国青年,两人一块聊天,聊、聊人生后来男青年到爱荷华城,姑娘也上了爱荷华大学的夏校,一起去逛廊桥.
额的神呐
这不是在写自己和艾米丽的认识过程吗?
里面也有许多虚构的情节,
在芝加哥暧昧的夜色中,在爱荷华街头优美的音乐之中,在廊桥木制桥面上,看着下面欢快的河水,情愫慢慢在两人心中滋长,两颗心相互吸引感动。
黎明时分,男青年决定跟着姑娘一块去了姑娘的老家洛杉矶的棕榈泉.
故事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