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手好冰啊,这个给你。”
周澄午把手套塞进徐颂声掌心,声音轻快活泼:“我等会还要去炸鸡广场弹贝斯,弹贝斯不能戴手套,会影响手感,我拿着它也没有用。”
他的声音太活泼,里面那种轻快的青春活力,好像能让社畜坟头都长满鲜花。
被他塞过来的手套也很暖和。
没去过人家的演唱会,还白赚人一双手套。
徐颂声颇感愧疚,同时动作迅速的把手套戴好,礼貌的回:“谢谢你啊。”
大冬天的,针织手套真的好暖和。
只是一句道谢,徐颂声刚说完,周澄午脸上又开始洋溢出很灿烂的笑容。就是那种春暖花开充满青春活力的笑容,让人精神一振错觉看见了天使。
“噢对了!后天我们乐队会在炸鸡广场进行第二场公演,你来吗?”
周澄午语气有些兴奋,问徐颂声来不来的时候,眼睛很亮的盯着她,像小狗在等骨头。
徐颂声踌躇片刻,问:“几点开始啊?”
周澄午:“晚上九点!”
徐颂声:“我有空的话,就去。”
周澄午眨了眨眼睛,高兴道:“我那天会上台唱歌——你有喜欢的歌吗?”
徐颂声想了想,回答:“没有。”
周澄午立刻道:“那我给你唱我喜欢的歌。”
徐颂声点头:“好。”
走到地铁站的时候,徐颂声想把手套摘下来还给周澄午,却被他拒绝。
“你等会下地铁出去了之后,不还是会冷吗?”
周澄午表情认真这样说着,按住了徐颂声脱手套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