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穿着南疆特有的银衣,因多年的风吹日晒而肤色偏黑,又因常用驭蛊之术,露出来的皮肤上长着一块块黑色印迹,仿佛有活物寄居在身体表皮之中,甚是狰狞。
“今天心情好,就不见血了。”
掌柜的指挥那几个壮汉:“让那小白脸给咱哥几个磕头陪不是,再把身上的灵石都交出来,就饶他一条狗命。”
打手们一拥而上,有的掏出驯化好的灵蛇,有的召唤出各种各样的傀儡,还有的偷偷躲在暗处,试图神不知鬼不觉将蛊虫放置在对方身上。
宋承瑾仍然头脑昏沉,可还没失去基础的战斗本能。
他拔出剑,随着一阵眼花缭乱的刀光,五个打手东倒西歪躺在街道上,带着惊恐而又不可置信的表情。
“大侠饶命啊!”
掌柜吓得面如土色。
中原人大都自视甚高,视这里为尚未开化的蛮夷之地,故此,跑到南疆的中原人,基本上都是在外面实在混不下去的——但凡有些门路,他们都不会来。
原本以为这小白脸也是废物之一,谁曾想竟是个能打的。
掌柜肠子都悔青了,他在小县城当地头蛇当惯了,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硬茬子。
求饶也没有用,宋承瑾终是惩戒了黑店老板。
不愿深想自己为何这么做,他抹去剑上的血,继续失魂落魄地踏上旅途。
离开黑店的第七日,他与几位故人擦肩而过。
这些人组成了一
个小分队,足足有十几位修士,他们穿着华丽,衣衫都是由上好的丝绸做的,袖口与衣襟处用金线细细绣着祥纹。
为首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头戴玉冠,一身的俊朗潇洒。
他们同样注意到了表情空洞的宋承瑾。
起初面面相觑,直到要向相反方向走时,才忍不住叫住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