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因为宠爱,所以在《重生之悔过》这本书中,重生之前的郑娇娇虽然有未婚夫,但是还是看上了来村里的男知青,也就是萧清荣,无论是萧清荣的长相还是风度,都让她神魂颠倒,求着家里人退了亲事,只是她退亲之后,却没有被萧清荣瞧上,这成为了当时郑家村里面一件丑闻。
所以此时的郑娇娇,就是许多年之后重生而来郑娇娇,她去世之前,在新闻里面见过萧清荣,也在村子里见过自己曾经的未婚夫,听说过很多关于他们两个人的传言。
自己一直追求的,喜欢萧清荣,一直到许多年之后,都没有一个女人陪在身边,据说他在生物学上的独特研究,让他通过生物技术创造出了一个女儿。
还有自己曾经的未婚夫,曾经的未婚夫倒是有了妻子,对那个女人宠爱有加,郑娇娇看到这一切,她承认自己是痛苦的,不甘的,因为无论是瞧不上她的,还是她瞧不上的人,都已经离她远去了,她连看一眼都不行……
三天之前,郑娇娇重生了,她重生到了自己还没有退婚的时候,萧清荣还没有来到村子里的时候,重生而来的郑娇娇简直是感激上天,她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有会重来一次的机会。
这几天她一直都有些担心,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个情况,终于记得今天就是村里来知青的日子,想起自己上辈子因为萧清荣的一张脸神魂颠倒,于是才会偷偷的跑过来看萧清荣。
躲在那个知青们住的房子门口,她终于看到了萧清荣,那个冷着脸不喜欢说话的男人,那个做任何事情都有条不紊的男人,那个让她执着了所有青春的男人,让郑娇娇终于确定,她真的要重新开始了。
这一次,她绝对不会重蹈覆辙,去因为一个男人的脸就喜欢上对方,况且,萧清荣从头到尾酒酒不喜欢自己,自己上辈子就算是让父亲去威逼对方娶自己,对方都无动于衷,自己这辈子又何必去趟这趟浑水呢?
还有自己的未婚夫,以前的时候郑娇娇嫌弃唐俊杰长得不好,而且家里穷,不如他们郑家,最关键的是没有文化,是个当兵的,才会一心一意的喜欢上了别人,可是现在看来,未婚夫就是自己最好的未来,她上辈子,最不该的,就是喜欢上萧清荣。
人就是这样,面对自己的错误的时候,都不愿意承认,用各种各样的理由去推脱,郑娇娇重来一次,也没有意识到,是她嫌贫爱富,先嫌弃了方家,才放弃了方家而已,只是萧清荣的出现,引起了她的贪念而已。
想到如此,郑娇娇露出一个笑容,她已经知道了自己以后的生活该怎么过了。
萧清荣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究竟是怎么样的,倒是对这个所谓的七零年代十分的好奇,其实七零年代并非像是想象中的那般贫穷,一般的村落是很贫穷,但是大城市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能够跟国外衔接的城市更是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八零年代和九零年代这两个年代,将会造成最大面积的出国潮,而七零年代的77年,高考开放,就是所有知识分子们重新崛起的桥梁。
如今是1975年的夏天,距离77年已经很近了,萧清荣这会儿走着走着,倒是到了山里。
他这个身体家里是首都的,爸爸妈妈都是烈士,这次的知青下乡本不该轮到他,但是因为上面安排的时候安排了堂哥,比起父母都在的堂哥,萧清荣几乎是一无所有,何况爷爷和奶奶都宠爱堂哥,最后经过一番操作之后,就把他送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要知道,自己这个身体可已经十九岁了,看来是打算让他在这种小村庄落地生根了。
想到如此,萧清荣还是无法跟村里那些知青们在一起居住,打算等过两天看看情况。
【宿主,这次你的生活如此艰难,不如买个金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