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周时誉打算好了, 就算不好喝,也得用自己毕生所会的词汇,去赞美自己的妻子。
不过喝完这碗汤之后, 周时誉忍不住又喝了一碗, 抬头看了一眼宋知婉。
那眼神里,是有些震惊的,虽然周时誉什么都没说,但他很给面子, 把锅里的白米饭都给干了,排骨吃完了,汤也喝完了,看他模样还有些意犹未尽。
他其实更震惊的一点是,“媳妇,你这排骨是怎么做的,为什么每一块都差不多大小。”
宋知婉淡淡道:“职业病, 而且这样会比较好看。”
周时誉:“……”不愧是他媳妇。
这种强迫症,无论到了哪里, 都能成大事。
做饭的人其实是没什么胃口吃饭的,宋知婉就吃了半碗饭,在看到周时誉吃完自己所有的饭菜后。
宋知婉不太清楚周时誉的食量, 便问了一句, “吃饱了么?”
周时誉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摇了摇头:“还可以再吃一碗。”
宋知婉:“……”
这算是她见过的人里面,最会吃的一个了。
跟她的胃口显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过周时誉有一米九的大高个, 食量大也正常。
她不禁想,要是周时誉不当兵,真的回去老家种地的话, 恐怕还得把周家都给吃穷了不可。
难道当初送周时誉来当兵,就是因为他食量太大?
宋知婉在这边胡思乱想着,周时誉已经开始收拾碗筷了。
他倒是自觉,没有做甩手掌柜,把事情都交代给宋知婉做。
宋知婉清楚现在的男人都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他们需要把力气和时间,花费在干活上面,家里的主场就成了女人在做,这已经成了很正常的事情,大家普遍都是如此。
可不代表,女人就不希望男人来分担家务,周时誉这个行为,自然让人心生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