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合作协议后, 官方向贺云的海洋探测公司颁发领海内打捞许可证,时限为二十年。
陆明珠立刻想到那艘名为“哥德马尔森”号的商船,从花城出发, 驶往贺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却在香江西南方向的海域触礁沉没, 二十多年后被英国打捞者捞上来,上面有上百万件瓷器和大量金银,他砸碎六十多万件次品, 留下三十多万件精品瓷器, 运到国外后交给拍卖公司,卖得3000万美元。
仅限于瓷器,不算金银器皿。
国内得到消息后派人揣着3万美元出国参与竞拍,连一件瓷器都买不到。
由此可见,其利润之巨。
利润还是小事,重要的是这件事引发海上职业寻宝者的狂欢, 名义上在其他海域活动, 实际上是潜入南海盗捞, 国家文物就这么一点一滴地被外国人偷走。
于是, 陆明珠以自己看过的古航海日志为名,把这艘商船的情况告诉贺云, 贺云立刻派人前往她说的西南海域进行勘察。
不到一周, 在三十多米的海底发现这艘船, 随之开启打捞行动。
人手、设备都很充足,很快就有所获。
按照计划, 需要数月时间。
即使拥有打捞许可证,在陆明珠的建议下,这次行动也没有张扬, 而是悄悄进行,因为她担心引来其他海上职业打捞者的觊觎。
没有相关法律,就容易被人钻空子。
财帛动人心。
贺云没有把目光局限于东海、南海的海域,而是兵分数路,一方负责南海打捞工作,一方去东海勘察有无沉船,其他人则在公海和东南亚一带海域活动。
他有钱有势,出手非常大方,很多人乐意为他效劳。
除了公海以外,贺云都会拿到其他国家的打捞许可证,合作后按约定分配。
想平分可没那么容易。
给陆明珠和内地面子,不见得给其他政府面子,多数是四六分。
他拿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