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恒对郑晚并非是一见钟情, 毕竟他们初次见面时,她还是陈牧的女友。
陈牧对她呵护备至,一顿饭下来, 自己没吃多少,都在专心为她挑出鱼刺, 挑出她不爱的葱花。很奇怪, 明明也只是一面,他竟然就记住了她的喜好。
她不爱吃芹菜, 不爱吃姜葱蒜, 不爱喝桃汁。
她尤其爱吃鱼,清蒸鱼百吃不厌,也爱喝汤。
骆恒知道陈牧是什么样的人,即便掩饰得再好, 即便再温文尔雅, 他也始终记得陈牧在打人时那淡漠却又冷厉的神情。
只是几面而已, 骆恒都没跟她说几句话。
再次重逢, 是在陈牧的葬礼上。她面色惨白, 摇摇欲坠,眉宇之间却多了一丝坚韧,她礼貌地感谢每个来吊唁的人,只有在火化的那一天,他才见到她的失态,她站在那里, 怔怔地,像是被人抽去了魂魄,还没到懂事年纪的女儿嚎啕大哭,她蹲下来, 将孩子抱入怀中,目含泪光地轻声安抚。
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关心她的生活,看着她辞去清闲稳定的工作,看她求职四处碰壁,看她为了新工作忙碌。
她将她自己跟孩子都照顾得很好。出乎意料的好。
可他总会想到那一年初见时,她俯身看着店里鱼缸里的成片游来游去的小金鱼时,看向身边的人时眼里惊喜的神情。
于是,他主动跟公司申请调来南城,就陪在她身边。
他觉得,总有一天他会打动她,在南城一呆就是四五年,他许下过很多诺言,承诺她会将思韵视如己出,以后思韵的未来他都会竭尽全力安排好,她依然平静地看着他,摇了摇头。
所有人都知道,她不会跟他在一起。
不是因为他是陈牧的同学、朋友,而是他这四五年来自认为的付出,从未有一秒打动过她。
他也会累。
四五年这样漫长,长到足够放下所有的执念。
彼时觉得自己情深意重,现在看着对面那个满身冷肃的男人,骆恒也觉得自己确实如她所说,自以为是了些。四五年比起二十年,实在不值得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