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低,而且还很危险。
洛惊蛰听说他的困扰之后, 一直在嘲笑他:[大佬, 你怎么偏科啊?]
时闻一心想——
等离开了鬼域, 师父他老人家要是身体还好,就再跟着他学一学这方面吧。
听说时家和闻家在这方面也有些造诣,他们现在倒也乐意教他,但是他一点也不想去。
过了片刻。
水井边越来越冷,黑雾弥漫,腐臭的气味也越来越重。
拿着护身符的洛惊蛰站在一边,眼神兴奋——来了来了!鬼到场了!
时闻一手中的笔歪歪扭扭地,在纸上写下了三个字——
褚栀栀。
笔迹娟秀,有点像是簪花小楷,但比簪花小楷圆润些、可爱些。
洛惊蛰只是看着字迹,便能想象,这字迹的主人,那个漂亮清秀的邻家女孩,在课间和同学聊起自己的字——
[我的字不算好看的,就是可爱。]
[比我的小学生字体好多啦!怎么练的?描字帖有用吗?]
每个年轻人,大概都与同学有过类似的对话。很日常,没有太多趣味,但是聊天时是笑着的。
时闻一问:
“褚栀栀,杀死阿水的是你?”
笔在纸上画了个圈。
时闻一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