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他不知所措?送法庭?有没有搞错?谁起诉我了?
警察把他铐了起来,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手铐的冰凉,之前从来没有被铐过,现在感觉很绝望。
以来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而来他已经被带走了,周围一堆人不是在拍手叫好,而是连声诺诺,都说没什么好看的。
“送上法庭?我才偷了一块钱!况且我还没成年呢!”他连忙停下脚步,立马问到。
“一块钱也是钱,只要有贼心的一律上法庭!这是这里的法规,你可真走运,碰巧就在我们老大颁布这条法律的时候来偷。看样子,没个十年是出不来的。还有,看你这样子,十六岁有了吧?只要有十六岁,就可以承担法律责任了。”他停下来给艾思解释,然后继续拖着他走。
他吓得一身冷汗。十年?就因为偷了一块钱?骗我的吧?
“诶,你少滥用职权的,我告诉你我虽然没读书但也在社会上也闯荡多年,滥用职权也是犯法的!偷一块钱就坐牢十年?没听说过!”他用铐着的双手甩开警察的禁锢。
“不信是吧?跟我走,我分分钟秒杀你的傲气!”警察拉着他的手,往一个破烂不堪的地方走去。
他悻悻地跟上去,穿过一片垃圾场之后才到达所谓的警察局。
那警察局也是常年没人光顾的景象,破烂不堪,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村委会呢!
但是让他惊讶的是,进去之后他才发现这里并不是没人光顾,局里坐牢拘留的不少,但是都穿着自己的衣服,看得出来都是刚进去的。而且一定大部分都是小偷。
警察带他来到了一出公告栏面前,一张破烂的省里面下来的额通告摇摇欲坠,在公告栏的最顶上,赫然几个记号笔大字“最新布告”写在一张a4纸上面。
“看那个!”警察指指那个“最新布告”说道。
他把脑袋凑过去,仔细的看着上面歪歪扭扭的字:
本局长联合多地区局长联合商定为惩治小偷泛滥法律的创建:
第一:无论金额多少,只要有贼心,一律抓走予以拘留处理,等待联合公安局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