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他的身体和脑袋就,在马蹄下变成了血肉模糊的一滩烂泥。
咸腥刺鼻的血水,洒了洛伦一脸。
没错,他们是怪物,是凶兽,是和人类完全不同的东西;
但他们也会感到痛苦,也会惨叫,也会流血,会被杀死,和人类也没什么不同。
扬起右手的“曙光”,纵马驰骋的洛伦速度不减,继续向前方的滚滚浓烟冲了过去;刹那间,黑发巫师的身影已经突入到了敌人的最前沿,变成了整个“冲锋”队列的锥头。
整个队列最前沿的骑兵们就像是张开的“双翼”般,沿着他的左右列成整齐的一排,朝向准备包夹他们的半人马发起了冲锋。
没错,是冲锋…不是什么“反包夹”,更不是什么“反突袭”,对于骄傲的拜恩骑士们而言,将敌人让进两百步内是一种“战场上的礼仪”。
而除了全歼敌人,不放走溃兵这一目的之外,就是为了将敌人的尊严和信心彻底打得粉碎!
黄沙飞扬,视线所及之处,五个半人马同样挥舞着手中的武器,从正面和两翼朝着洛伦袭来。
不仅仅是速度,他们的敏捷性简直强悍的不像话——对人类骑兵而言根本不可能办到的急停急转这种高难度骑术,对于半人马而言简直就像吃饭喝水般随意。
一个眨眼的功夫,他们就已经从散开的位置扑到了黑发巫师的面前,最右边的那个甚至已经举起了投枪,反握着高高扬起。
“噗——!”
下一刻,没等投枪,一支箭矢就已经刺穿了他的眼窝;哀嚎的半人马无力的瘫倒,翻滚着倒地。
紧跟在洛伦身侧的麦卡菲和路斯恩猛然扭头瞥向身后;远在两百步外的旗帜下,面色苍白的艾茵左手举着未放下的战弓,右手第二枝箭矢已经呼啸而来。
惊愕的二人同时瞪大了眼睛…这可是两百步,弓箭不是只能射一百步吗?!
下一秒,黑色扫过,袭来的四个半人马只剩下了正面的三个。
面无表情的洛伦按住剑柄,将巨大的剑刃抵在肩膀上,漆黑的双瞳冷静的计算着自己和敌人间的距离,还有彼此武器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