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沈在岁提了离婚这件事情。
沈在岁问我,儿子跟谁。
我说,跟你吧,男孩子还是跟父亲比较好。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只是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我在逃避责任,又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那么爱这个儿子。
是的,一直到后来很多年,当我离开这段婚姻后,我反省自己的过往,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并非所有的父母都会爱孩子的。
我在我家排老二,我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弟弟,总而言之,父母没有苛待我,只不过是没有那么爱我罢了。
别喷我,我觉得这种行为算作是重男轻女,所以我想要一个女儿,我想要把我所有没得到的偏爱都给她。
这种想法也许有些自私吧,或许我只是想要一个女儿来弥补我童年的不快乐。
但很可惜,我生了一个儿子。我是有点失望的,但是作为母亲,我是爱他的。
但如果她是一个女儿,我或许不会把她扔给沈在岁,然后一走就是十几年。
我承认我这样的做法有些不对,但是只要是人就是有偏好的,我就是大大方方的承认,我更喜欢女儿一点,儿子我也爱,只不过是没那么爱罢了。
只是后来,当我回国,当我和儿子始终以一种不远不近的方式打招呼的时候,我突然明白,我何尝不是用我父母对待我的方式,去对待我的儿子?
当我开口劝那个女孩子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也成了我曾经最不喜欢的那一种人。
我不后悔和沈在岁结婚,也不后悔和他离婚,我今年快50岁了,人生的很多事情都早已看淡了。
如果你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我大约会说,我仍然爱他,但是我不想和他在一起了。
更何况到我这个年纪谈爱,就有些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