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那些修缮一新的马棚,足够容纳新生的小马驹。
牧民的孩子们,欢快地跑在草地上,身上穿着没有破洞的衣裳,脸上也有了血色。
男人女人,都在干着自己的事,忙碌而充满活力。
没有京城的锦绣膏粱,但一切都这么生机勃勃。
阿绾心中既不快,又骄傲。
不快的是,那人不但大冬天把公子赶出京城,还扔给他这么一个烂摊子。
骄傲的是,即便如此,公子还是带着他们度过了难关。
在这里,他们越来越好的生活,牧民们发自内心的尊敬,都是他们努力得来的,不是谁赐予的!
阿绾进入大屋,在羊奶里加入杏仁煮了一遍。
才煮出香味,急促的马蹄声正好在屋前停下,满身大汗的杨殊跨上台阶,脱靴进屋。
仅仅一个冬天,他和京里那位俊秀公子就完全不一样了。
身量似乎又高了一点点,身材也更壮实,目光平静凝练,那种出自锦绣膏粱地的浪荡气质,消失得无影无踪。
还好他天生晒不黑,这样天天在外头跑,皮肤也不过色泽略沉一些,只要换上锦衣玉冠,依然是公子模样。
——但在这里,根本不需要什么公子,他和那些下属一样,天天穿骑装来来去去。
现在保留在他身上的,和勋贵有关的东西,无非就是洁癖。
不管在外头怎样,进屋必须脱靴。